舞草龙 项目类别: 民俗 所属区域: 深圳市龙岗区 入选名录: 深圳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(2007) 广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(2007) 申报单位: 南渔社区居委会 申 报 人: 陈水金 传 承 人: 李丁(第一代) 郭来发(第二代) 何连胜(第三代) 李小华(第四代) 项目简介: 南澳疍民过年习俗,是深圳市南澳一带渔民有百年历史的独特风俗。南澳渔民过年最热闹的就是上万人“过年舞火龙习俗”。南澳疍民过年舞火龙习俗,和民间大节相结合,万民喜庆,体现了南澳渔民的传统社稷文化,展示疍民对依存自然的原始智慧;也较突出地反映了解放前渔民的文化思想、民间信仰和文化内涵,是深圳典型的渔民文化风俗。这对研究南海渔民的生产、生活历史演变,弘扬深圳地区沿海渔民传统民间艺术,以及构建和谐社会,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积极的现实意义。 历史渊源: 南澳渔民,旧称“疍民”,土称“疍家佬”。南澳疍民过年舞火龙,就是一百多年前渔民在海上打鱼的生产、生活中产生的。习俗固定每年一次,时间为春节期间的大年初二晚上,地点固定在南澳天后宫前的海滩。南澳渔民的过年舞火龙习俗,全靠口耳传授,没有文字资料传承。过年舞火龙习俗,曾经在“文革”时期被迫中断10多年。开放改革后又恢复了这个习俗,特别是2004年春节,祭海场面隆重,火龙耍得非常热闹,不仅本渔村渔民参加,镇上的人参加,许多从香港回来的原南澳籍渔民和镇外面的人,也赶来看热闹,观众人数上万。 分布区域的地理环境: 南澳疍民过年习俗,主要流传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澳街道南渔社区,即原南澳镇渔民村;解放前他们漂泊海上,四处打鱼,以船为家;1962年受当地政府关怀,上岸建设新村居住,全村420口人,结束漂泊,居有定所。 |